格爾木南郊場地建設項目設計施工(EPC)工程總承包 招標資格預審公告
來源: 編輯: 更新于:2021-2-9 閱讀:
②單個科目工程量:科目標志牌1套,路面在水泥砼道路內計算。
13.牽裝入位1個(詳見附件13)
①施工技術標準:設置9個炮庫,庫寬3.5米、長10米,庫前路寬3.5米,長30米,路面均用混凝土建筑,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嚴格按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J97—87)執(zhí)行;鶎邮┕栏癜凑铡豆仿访婊鶎邮┕ぜ夹g規(guī)范》(JTJ034—2000)執(zhí)行。砂石路面的顆粒級配應符合《公路瀝青路面技術規(guī)范》表3(JTJ014—97)規(guī)定要求;炷谅访婵够瑯嬙焐疃炔坏陀0.6厘米,平整度標準不大于5厘米。
②單個科目工程量:科目標志牌1套,科目標線8.4平方米。
14.平整場地1項
預計需平整場地5500平方米。
第三部分 附屬設施
建1座100平方米框架結構砌體器材庫,水泥混凝土場地連接道路1條,按場地大小設置。
2.1.3投資估算或初步設計概算:495萬元。
2.1.4工期要求:
總工期要求:90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2021年4月1 日,
施工開工日期:2021年4月25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2招標范圍:格爾木南郊場地的設計、施工(含竣工試驗)、試運行的工程總承包。
1)基本設計服務:施工圖設計文件,解決施工中的設計技術問題,參加竣工驗收。
2)其他設計服務:配合設計文件審查、建設過程技術顧問咨詢。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本次資格預審要求申請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并同時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和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1個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業(yè)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設計、施工能力。
3.2項目經(jīng)理須取得工程建設類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執(zhí)業(yè)資格;擔任過與擬建項目相類似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jīng)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jiān)理工程師,提供1個及以上的相關業(yè)績;且目前無在建項目。
3.3設計經(jīng)理須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注冊建筑師資格,近5年內具有1個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設計類似業(yè)績。
3.4施工經(jīng)理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yè)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和有效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B證,2015年5月1日至今具有1個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業(yè)績,且目前無在建項目。
3.5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提出資格預審申請。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對同一標段提出預審申請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提出資格預審申請。
上篇:
下篇: